成績公告及授證辦法
成績公告
各科考試成績將依簡章所列日程表公佈及開放網路查詢個人成績。
查詢成績請登入考生服務專區。
成績複查
僅以1次為限,於成績公告日起三日內,登入能力鑑定網站填寫成績複查申請表,並列印表單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傳送至受理單位,始完成申請程序。
授證單位
由經濟部核發該級等能力鑑定證書。
授證資格與辦法
級等
考試科目
考試合格標準
授證資格
初級
【考科一】營運智慧概論
【考科二】經營管理數位化概論
1.每科100分,該科達70分為合格(成績計算以四捨五入方式取整數)
2. 一次報考同一級等的所有考科,平均達70分得視為及格,但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。
2項考科皆達合格標準
♦ 能力鑑定證書採核發制【不需另外申請】,取得授證資格者,由執行單位於成績公告後約2個月工作天,以掛號方式寄出證書!
證書效期及證書換/補發
初級證書:永久有效,不需換發。
詳細證書補/換發資訊請見連結